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卫滨区,隶属于河南省新乡市,位于新乡市区西南部,北部以卫河为界,东部以胜利路—化工路—和平路中心线为界,南部、西部以平原乡的自然界为界。卫滨区因坐落于新乡市卫河之滨而得名。卫滨区区辖1个镇、7个街道,总面积52平方公里,人口23万(2017年)。2017年,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25.9亿元,同比增长7.5%。卫滨区主要景点有新乡市博物馆和定觉寺。2017年,卫滨区辖7个街道、1个镇:胜利路街道、解放路街道、中同街街道、健康路街道、自由路街道、南桥街道、铁西街道,平原镇。卫滨区位于新乡市区西南部,北部以卫河为界,东部以胜利路、化工路、和平路中心线为界,南部、西部以平原乡的自然界为界。自然资源丰富。已发现和开采矿藏20余种,水泥灰岩和煤炭储量分别达到100亿吨和84亿吨。宝山电厂和宝泉抽水蓄能电站运行发电,新中益2×100万千瓦火电等重大能源项目进展顺利,火电装机容量可达500万千瓦。南水北调、西气东输工程穿境而过。